1106圍城行動被媒體形容為暴力,根據民調顯示過半數民眾也不認同此次圍城的暴力行動,包括我,也曾說過『不贊成暴力、暴力是不對的』的話!

可是…在看了許多新聞、網路資料和台灣歷史後,有種疑惑慢慢的在心裡漫延…


暴力是不對的?暴力是該被譴責和全面禁止的?

但是“暴力”的界定是那麼容易定位清楚的嗎?孫中山的革命,在當時清廷和許多不在意(或不懂得在意)民主自由、只想躲著過日子的老百姓眼中,何嘗不是被視為暴力和暴民?

即使以現在的民主國家來說,公權力的本質,在某種方面來說不也是一種暴力?

當人們享受著民主自由的成果,卻鄙視和不認同爭取民主的過程,這又是怎樣的一種矛盾呢?

只是…民主和自由,是否一定得用這樣的方式來獲得?

革命/暴力?兩者之間,真要以結果來判定?


p.s.本篇文可能不會每一則留言都回,因為這一連串的問題,我也還在找屬於自己的答案和釐清中…
  

這可能也是一篇有諸多爭議的文,發表討論或提出個人見解都很歡迎,但如果只是來謾罵或問侯我家人的,抱歉一律刪除,我說了我也還在找答案,沒下定論的問題你罵什麼?請保持風度,謝謝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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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hingets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1) 人氣()